郵遞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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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遞投票

郵遞選票資料


申請郵遞投票的資格要求

有特別原因的已登記選民可以使用郵遞方式提前投票(不再稱為缺席投票)。

您可使用郵遞方式提前投票若果:

• 你在選舉日年滿65歲

• 你因患病或有殘疾(按德州選舉法 Code 82.002(a)的定義 ).

• 預計您將在選舉日前三週或後三週內分娩

• 您在提前投票期間和選舉日將離開Harris縣

• 你被監禁,或是被非自願民事監禁,但仍然有投票權

選民若果在選舉期間不在縣內或者被監禁或被非自願民事監禁,只可以申請該次選舉及其決選的郵遞選票。

如何申請郵遞選票

下載及打印郵遞選票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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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已填妥及已簽名的郵遞選票申請表

使用美國郵政局服務寄出申請表:Harris County Clerk's Office Elections Department  - P.O. Box 1148Houston, TX 77251-1148

Common or contract carrier:Harris County Clerk's Office Elections Department  - 1001 Preston, 4th FloorHouston, TX 77002

傳真遞交申請表: 請於郵遞選票申請截止日期前把已填妥的申請表傳真至713-755-4983。 原來的紙本版申請表必須於傳真發出後(4)天內郵寄到選務辦公室。

電子郵件遞交: 於郵遞投票截止日期前寄出附有一份郵遞選票申請表的掃描檔案至 [email protected]原來的紙本版申請表必須於電子郵件發出後(4)天內郵寄到選務辦公室。

提醒你如何避免郵遞選票申請被拒絕

你的申請表必須已有簽署!你亦必須提供: 德州駕照號碼; 或由DPS發出的個人身份證號碼; 或社會安全保障號碼的最後四個數字。你所填寫的號碼必須與選民登記檔案相符。你若不肯定曾經用那個號碼作選民登記,我們鼓勵你提供兩個號碼。如果你是合資格申請這年度每一次選舉的郵遞選票,請勾選「年度申請」及注明你合資格申請的原因。

如何申請年度郵遞選票

凡年滿65歲或65歲以上或是殘障人士均有資格提出年度郵遞選票申請表(ABBM)。選擇「年度」的選項即確保這些申請者在該選舉年度期間將收到所有選舉的郵遞選票。年度申請表可以在每個日曆年度的第一天(1月1日)開始遞送,但不得遲於選舉日前的第11 日。

選民如何肯定已投下的郵遞選票已被點算

在投票和寄回郵遞選票的過程中,請遵循以下步驟:

1. 閱讀所有說明;

2. 用黑色或藍色的筆在選票上標記您的選擇;

3. 將已完成的郵遞選票放入選票信封並密封;

4. 將選票信封放在隨附預先寫好地址的回郵信封中; 

5. 密封回郵信封並完全按照您申請郵遞選票簽署的方式簽字; 

6. 貼上適當的郵資並寄回

選民應如何遞交郵遞選票

郵遞選票必須使用官方提供的信封交回到Harris縣選務辦公室。

您可使用以下途徑交回:

使用一般郵寄通過美國郵政服務;

• 選票必須在選舉日晚上7點前蓋上郵戳並於選舉日後下一個工作天下午5點前送到Harris 縣潠務辨公室。

親自到Harris縣選務官辦公室位於(1001 Preston St., Houston, Texas 77002 ) 在選舉日上午7點至晚上7點

您必須出示可接受的照片識別證件

• 選民如果無法合理獲得可接受的照片識別證件,則該選民可以出示B列身份證明並填寫具結書(RID)說明原因。

• 郵遞選票必須由選民親自提交,不能由他人代替。

使用一般送件或合約送件;例如個人快遞,FedEx或UPS或其他合約的郵遞服務。

• 必須在選舉日下午7:00之前收到選票。

• 如選票在選舉日下午7點之前蓋上郵戳寄出,本辦公室必須在選舉日之後的隔天下午5:00之前收到您的郵遞選票。

申請郵遞選票及遞交郵遞選票的截止日

何時可以申請年度郵遞選票:  每年1 月 1 日或 已安排於1月或2月選舉的前60天。其他選舉可於不避於選舉日前11天申請。

遞交已填妥的郵遞選票截止日: 選票必須於選舉日投票中心關閉前遞交。

遞交海外選票的截止日: 於選舉日後第5日之最後一次郵件送遞。

票截止日: 於選舉日後第6日之最後一次郵件送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