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溝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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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ris縣選舉辦公室將繼續確保每個有殘障的選民可按美國殘障人士法案投票。 Harris縣不斷發展提供機會成為一個共融的社區, 我們提升了有效溝通無障礙性給有視障,聽障,言語障礙(或溝通障礙)的人士。  有效溝通政策簡單而言是對有殘障人士無使用文字或說話時都必須清楚明白使,猶如使一般非殘疾人士能明白一樣。 Harris 縣選舉辦公室為理行此責任務必隨時提供免費合適的輔助器具及服務給有殘障人士,包括對選民的家長,配偶或陪侶。 目的是為了確保與有溝通障礙的人士能有效地溝通,猶如與沒有溝通障礙的人士一般進行同等有效的溝通。

定義

殘障之定義是按美國殘障人士法案定為身體或精神上有缺捐而整體地限制了一方面或多方面的主要生活活動。 另外,謀人亦可能曾經有殘障之記錄,或被視為有同樣的殘障缺損。

溝通障礙是指因聽力,視力和/或語言能力受損而影響個人接收,明白或傳遞訊息之能力。
有效率的溝通意思是指無論是文字或言語都可清楚供殘障人士明白,猶如能使非殘障人士能明白一樣。 資訉可用言語,文字或觸感方式分享, 只要訉息是清楚地能使使有殘障之人士明白,猶如能使非殘章人士能明白一樣。輔助設傋及服務是指謀些工具能促使有效率的溝通。


目的

本政策目的在於確保有溝通障礙的人士能夠獲得平等的參與 Harris 縣行政書記辦公室選舉部的所有計劃、活動和服務。此政策詳細地說明有溝通障礙的人士應提出輔助及服務的要求,並且辦公室將如何回應每個訴求。此政策亦仔細說明每位有溝通障礙人士可以如何對被辦公室拒絕的訴求提出上訴。最终,此政策之目標是為有溝通障礙人士提供有效率的溝通機制,此舉可孕育出一個按美國殘疾人士法案的共融投票制度。


範圍

本政策適用於 Harris 縣行政書記官辦公室選舉部的所有通信,包括口頭、書面和電子資訊。 本政策適用於有溝通障礙並希望從 Harris 縣行政書記官辦公室選舉部獲取資訊和/或與 Harris 縣行政書記官辦公室選舉部溝通的公眾成員。


有效的溝通工具

Harris 縣行政書記官辦公室選舉部致力與有溝通障礙的人士有效地溝通, 好像與沒有殘疾的人士一樣有效地溝通。 辦公室將在必要時免費提供輔助工具和服務,以促進有效溝通,包括應有溝通障礙的個人的要求。 在選擇援助或服務時,Harris 縣行政書記辦公室選舉部必須主要考慮有溝通障礙的人士所要求的援助或服務的選擇。 Harris 縣行政書記辦公室選舉部必須尊重該人士的選擇,除非它能夠證明可用另一種同樣有效的溝通方式,或者使用所選擇的溝通方法會導致基本性的改變或不必要的負擔。 Harris 縣行政書記官辦公室選舉部仍然有義務提供有效溝通的替代援助或服務。


HCCO 選舉部提供的服務和援助範例

包括以下內容:
盲人可以使用螢光幕閱讀軟件獲得電子資訊。他們亦可使用Braille盲人字作為另類方式讀取印刷品。視力有障礙之人士可以使用螢光幕閱讀功能及放大字體軟件或大字版作為閱續功具。視力有障礙之人士亦可要求資訊被朗讀出來,或可用耳機連接於投票機上便可以聽取電子系統朗讀選票內容。
於提早投票期間或於選舉日、每個Harris縣的投票中心都有至少一部無障礙投票機提供協助與盲人或視力有障礙之人士使用。每台無障礙投票機都備有內置放大文字功能,對比修改功能,及語音觸感互動器(ATI)可使用耳機聽取電子選票。無障礙投票機上的語音觸感互動器(ATI)亦附有Braille盲人字體。盲人及視障人士可於無障礙投票機上混合使用各無障礙功能進行投票。
盲人或視力有障礙之人士亦可使用其他方法獲取資訊。包括使用電子版印刷品例如樣本選票。
盲人或視力有障礙之人士亦可自願選擇一位非選務人員協助朗讀


如何要求輔助物品及服務

如上述一樣,Harris縣選務辦公室將於多個投票中心提供多種輔助器材及服務給予每位有殘障之人士,但殘障之人士亦可提交協助要求文件。
個另人士可向Harris縣選務辦公室提交需協助要求表格 Accomodations Request Form 作為要求輔助物品及服務的申請。有需要人士可填寫網上表格或可按此下載填寫pdf表格並電郵已填妥之表格致ADA 協調員, 電郵地址為[email protected] 或致電 713-755-6965 要求協助填寫此表格。Harris縣各投票中心於提前投票及選舉日可提供纸本版表格供有需要人士填寫或要求選務人員協助填寫。選務人員必須協助殘障人士的要求填寫此表格。
在提早投票期間若親身投票並使用 VRI 的人士,可以向提早投票中心的選務人員要求使用翻譯 iPad,因為所有提前投票地點在現場都配備指定的翻譯 iPad。在選舉日親自投票並使用 VRI 的人士,可以向投票中心的選舉工作人員要求使用翻譯 iPad。
請注意,希望申請輔助設備和服務的人士無需填寫並提交申請表。個人可以通過 [email protected] 向 ADA 協調員 發送一封帶有書面請求的電子郵件便可,或可致電 713-755-6965 向 ADA 協調員 提出請求。 他們也可以在投票站向選舉工作人員要求協助。

作出回應

Harris 縣選務辦公室將於24小時內向個別人士用電話和/或電郵方式聯絡已提出要求之人士, 除非提出要求當日是週末或假期,辦公室將於下一個工作日回覆。個別人士將被聯絡及更新該訴求的進展。訴求進展可以有三個狀況: (1) 訴求已獲批核; (2)訴求有待處理; (3)訴求已被拒絕。如訴求仍待處理中,本處可能需要更多資料以作出決定。

Harris 縣選務辦公室可於72小時內對訴求作出決定,除非提出要求當日是週末或假期,辦公室將於覆工日72小時內回覆決定。
Harris 縣選務辦公室必須對有溝通能力有障礙人士給予基本之協助考慮。因為殘障人士對自己的需要最為了解。本辦公室只會在3種情況下拒絕謀項訴求: (1)本辦公室能提供同等有效的代用品作為所訴求的安排; (2) 提供所要求的安排將對縣的計劃、活動和服務造成基本性的改變;或 3) 提供所要求的安排會給縣帶來重大的經濟困難。如果殘障人士表達的選擇會導致過度負擔或根本改變,辦公室仍必須提供替代輔助或服務,以確保殘障人士獲得Harris縣選舉務辦公室提供的福利或服務。辦公室將根據這些情況保留有關拒絕請求的文件。


被拒後上訴

上訴人應在收到Harris縣選舉務辦公室拒絕提供其無障礙或改良建議的請求後 10 天內提交上訴。上訴人可以通過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或致電 713-755-6965 以書面形式提交上訴拒的申請。辦公室收到上訴后,ADA 協調員將在數據庫中記錄上訴。辦公室將在收到上訴後 72 小時內通過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上訴人最終上訴的決定。


興殘障有關的私隱

Harris 縣選務辦公室將對殘疾相關的一切相應要求絕對保密。請求將通過數據庫輸入和跟踪,只有辦公室內需要了解的人員才能獲得數據庫內的資料。這種保密級別適用於本政策涵蓋的所有個人。

如果您對Harris縣選舉務辦公室的有效溝通政策有任何疑問,或者如果您在提出援助請求時需要任何幫助,請致電 713-755-6965 或發送電子郵件至 [email protected] 聯繫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