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ris 縣行政書記官辦公室選舉部負責履行聯邦和州法律所賦予的法定選舉職能。其選舉職能包括:
- 提供所有投票所選務官與副選務官的訓練工作,以確保在每次縣或聯邦選舉期間,都能正確執行州與聯邦選舉法;
- 依據州法規定的方式製作,為縣、州與聯邦選舉的選票;
- 訂定 Harris 縣提前投票中心的數量和投票時間表(所負責·之訂定事項需經縣政法庭批准);
- 確保選舉日當天的投票地點的安全 (須先經由縣政法庭核准);
- 確保本縣的選舉設備的安全和設備維修;
- 收受辦理郵遞選票之申請並處理所有返回的選票以進行統計;
- 保存本縣地區候選人之競選申報文件;
- 將 Harris 縣的選舉結果與選民的歷史資料存檔,並且將本縣、本州與聯邦公職的選舉結果與選民資料向州務卿報備。
簡而言之,選舉部門分別與區長委員會, 各個主要政黨和其他利益相關單位一同合作建立選舉基礎架構,為美國第三大縣的公民參與投票過程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