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ris 縣行政書記官辦公室選舉部辦公室設有申訴程序,可以迅速而公正地解決指控 ADA 第二章標題禁止採取任何行動的投訴。
- 可用口頭或書面申訴。
- 選務人員會在您的資料包裡附上身心障礙申訴表(附於下方)。此申訴表也可在網站上下載 harrisvotes.com。
- 口頭申訴將會由申訴人簡化成書面陳述。如果申訴人要求,可由申訴人所指定的人員,包括 Harris 縣的選務人員(選務官、投票所工作人員、職員或雇員) 或 ADA 協調員進行。可能的話,這些人員應提供簽名給申訴人。
- 如果歧視身障選民的申訴發生在投票所,選務官或投票所工作人員應使用身心障礙申訴表進行記錄:
- 申訴人的姓名,地址,聯絡資料和簽名
- 與申訴有關的任何文件或資料
- 我們建議在涉及歧視發生後的三十(30)天內提出申訴。申訴可以隨時提出,沒有截止日期。
- 如果 Harris 縣的人員雇用涉及 ADA 歧視,其申訴程序將依循所屬單位的規定辦理。
- 申訴提出之後,將會啟動適當的調查。
- 調查應由 ADA 協調員執行。這些規則考量了非正式但仔細的調查;提供所有相關的人及其代表(如果有的話),有機會提交與投訴有關的證據。
- ADA 協調員應就申訴的真實情況和(如有)解決方案提出書面說明 (或在適當情況下,使用申訴人適用的放大字體,點字或錄音帶)。
- 副本應在調查後二十(20)天內轉發給申訴人。
- 書面說明中將解釋 Harris 縣的立場,並提供解決申訴的實質解決方案。
- ADA 協調員應保留與 Harris 縣有關申訴的檔案和記錄。
- 如果申訴人對解決方案不滿意,可以提出上訴。
- 覆議申請應在申訴人收到說明當日起的七(7)天之內提交給Harris 縣行政書記官辦公室選舉部。Harris 縣書記官將考慮申訴人的上訴。
- 收到上訴後的二十(20)天之內,Harris 縣行政書記官辦公室選舉部或其指定人將以書面說明提出包括最終解決方案的答覆;在適當情況下,將會使用申訴人適用的溝通方式。
提出申訴
ADA Coordinator
1001 Preston St., 4th Floor, Houston, Texas, 77002
(713) 755-6965[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