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障礙投票服務: 選民因身體不便無法進入投票中心時, 他們可以申請協助來完成投票程序。選務人員會把選票帶到投票所門口或路邊停車處。在選民透過移動投票設備 (Duo-Go) 圈選完自己的選票時,選民可以將選票交給選務工作人員幫忙將已標記的選票依規定投入選票掃描機內。此外,應此特殊情況選民的要求,陪同人亦可將選民已標記選票代為投入選票掃描機內。
重要提示: 一般來說,您可以在提前投票期間(選舉日前第17天至選舉日前第4天止,適用於大多數選舉) 或選舉日當天在路邊投票。對於 5 月的統一選舉日期, 因選舉結果而衍生的決選或某些特別選舉,提前投票期間為選舉日前第 12 天至選舉日前第 4 天止。
這些設施旨在確保所有符合資格的選民無論其身體狀況如何,都能平等地參與投票過程。
免責聲明:Texas 州立法機構通過了參議院第 477 號法案 (S.B. 477),該法案特別針對照顧殘障選民而立法所做出的一些改變。
- 要求選務人員在接受其他已經到達投票中心並準備投票的人之前,優先接受任何因行動不便且顯著影響其步行能力的人進行投票。
- 每個投票中心所提供的路邊投票停車空間不得小於一般停車位. 該停車位置必須清楚的設立招牌且標示該停車位是預留給那些選民無法進入投票中心投票的.